2022年抚顺市总工会发放自主创业小额借款情况公示
根据《抚顺市总工会自主创业小额借款实施办法》(【抚工发2020】4号),现将2022年第二批申请自主创业无息小额借款人情况予以公示。
借款人张育嘉;住址:抚顺市顺城区新城路中段2-6号楼一单元201室,创办企业名称:抚顺市东洲区双鑫石材加工厂,申请借款10万元,借款期限一年。
借款人张继岩;住址:抚顺市抚顺县汤图乡汤图村,创办企业名称:抚顺县汤图乡鑫海生物质秸秆生产专业合作社,申请借款10万元,借款期限一年。
借款人邹吉庆;住址:清原满族自治县南口前镇海洋村,创办企业名称:清原满族自治县秀山河苗木种植合作社,申请借款10万元,借款期限一年。
借款人杜建富;住址:清原满族自治县清原镇镇东村姑子沟,创办企业名称:清原满族自治县富海山野菜种植专业合作社,申请借款10万元,借款期限一年。
公示时间:2022年7月18日——22日,公示期5个工作日。如对借款人有异议,可采取写信、打电话或来访等方式,于2022年7月22日前,向市职工服务中心举报。联系电话:524367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