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顺市总工会在“进企业”活动中发现,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发展,公有制实现形式的多样化和非公经济的快速发展,劳动关系已发生了深刻的变化,用人单位不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滥用劳务派遣、拖欠职工工资、超时加班加点、不依法为职工办理社会保险、违法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等侵害职工权益的问题时有发生。
为进一步深入贯彻工会“组织起来、切实维权”方针,市总工会充分发挥维护职能,根据我国先后制定的《劳动法》、《安全生产法》、《工会法》、《劳动合同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等法律法规,以强化劳动法律相关工作为抓手,努力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积极参与人大立法,对《抚顺市职工权益保障条例》提出立法修改意见。近期,围绕《辽宁省职工权益保障条例》立法调研活动,向各县区发布了立法调研通知,深入各乡镇街道社区和村,广泛征求各方意见,精心整理了对《条例》的意见和建议37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