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顺市总工会下发维护农民工权益实施办法
2006-02-05 00:00:00 来源:抚顺市总工会 作者: 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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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领导同志关于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工作重要批示精神,按照全国总工会、省总工会的要求,抚顺市总工会迅速行动,对全市农民工情况进行了认真调研,在此基础上,制定下发了《抚顺市总工会维护农民工权益实施办法》(抚工发[2006]5号)。
    《实施办法》要求,全市各级工会要积极开展对困难农民工的救助。市总工会帮扶中心设立困难农民工救助窗口,负责接待、救助困难农民工;各县、区工会和农民工较多的委、局工会设立困难农民工救助站,对遇特殊困难的外地农民工进行帮扶。当前要特别做好“两节”期间农民工走访慰问工作,对坚守工作岗位或没有返乡的农民工,工会要深入到工地、宿舍进行慰问,送“年夜饭”;对因不能按时领取工资、没钱返乡的农民工,要帮助购买车票,发放途中生活费。要积极督促教育行政部门尽快拿出可行的办法,切实解决农民工子女就学问题。
     要建立健全农民工工资收入保障机制。积极协助政府有关部门,督促欠薪的用人单位落实清欠责任。特别是农民工比较集中的地区和单位,要积极开展工资协商、预交工程保证金等工作,建立健全农民工工资收入保障机制,努力从源头上保证农民工工资不发生新的拖欠。
     要强化依法维权工作力度。严格执行劳动合同制度和集体合同制度,积极配合劳动部门实施监察,对用人单位不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采取欺诈、威胁等手段与农民工签订非法劳动合同,不履行劳动合同,强迫农民工超时劳动,拒不支付工资报酬等违反劳动法律规定的行为,要坚决予以查处和纠正;对拖欠和克扣农民工工资的用人单位,要协同行政部门责令其及时补发。要大力开展企业安全生产专项治理工作,督促企业为农民工办理工伤保险,不断改善农民工安全生产工作条件;加大对农民工重大伤亡事故和严重职业危害问题的处理力度,保障农民工生命健康权。
     要建立健全工会法律援助机制。充分发挥工会法律援助中心作用,对经济确有困难的农民工提供免费法律咨询、代书或诉讼代理,让没钱的能够打得起官司,有理的能够打赢官司。法律援助的重点是解决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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