困难帮扶
2021-04-02 14:52:54 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 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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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申请成为困难职工流程


  1.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困难职工,到用人单位进行申请,由用人单位工会按照有关规定和标准负责建立档案,录入工会帮扶工作管理系统,并按工会隶属关系逐级上报。


  2.符合建档条件的灵活就业人员和下岗失业人员,到所在街道(社区)工会进行申请,由所在街道(社区)工会按照有关规定和标准负责建立档案,录入工会帮扶工作管理系统,并按工会隶属关系逐级上报。如果街道(社区)尚未成立工会,由上一级工会或县级(含)以上工会帮扶中心按照有关规定和标准负责建立档案。重新就业后仍符合建档条件的,由新用人单位工会更新档案。


  3.按照建档工会入户调查摸底、上级工会复核、县级工会(含)以上帮扶中心备案的程序建立困难职工档案,并按工会隶属关系在工会帮扶工作管理系统中逐级上报备案。县级(含)以上工会帮扶中心对基层工会建立的原始档案进行严格复核,对不符合要求的档案应及时退回原建档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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