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顺工会“三个加强”夯实基层组织建设
2018-04-17 00:00:00 来源:抚顺市总工会 作者: 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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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总基层组织建设工作座谈会之后,抚顺市总分管基层组织工作的尹娟娟主席提出,要把握会议实质,划分职责分工、明确工作方向,确保省总座谈会议精神得到有效落实。

一、加强干部配备。根据抚顺市总机构改革方案要求,经过充分讨论,提出市总十八届委员会兼挂职副主席推荐人选范围,作出调整市总委员、常委中基层工会干部和一线占比比例。经过抚顺市委组织部部务会议研究同意,确定市总三位副主席兼任抚顺县、清原县、新宾县总工会副主席。关于市总副主席兼任三项副主席的任职文件,三县县委组织部已经下发,完成了市总副主席兼任县总副主席的干部配备工作。

二、加强县级工会建设。市总印发了《关于贯彻落实<省总关于加强县级工会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要求基层工会要进行对照自查,列出贯彻落实省总的时间表;召开市总十八届七次全委会议,组织县区专题讨论《省总关于加强县级工会建设的实施意见》,全面了解县区工会在贯彻落实省总《实施意见》中存在的问题、意见、建议;加强与同级编办的联系沟通,商讨市总机构改革时调剂给各县区的编制能够保留的问题;印发《关于选聘社会化工会工作者的实施方案》,组织县区总工会选聘社会化工会工作者,派至乡镇街总工会任专干,确保每个县区不少于10名。梳理、汇总市、县区两级申报的工会志愿者工作者名单,按照法律援助、心理辅导、婚恋交友、文体娱乐、新闻宣传、技能大赛、教育培训进行分类,收集相关信息,做好工会志愿者人才库的储备工作,解决开展工作专业程度不够问题,提高服务基层、服务职工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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