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抚顺市全国职工职业道德标兵个人的公示
2021-12-13 14:48:47 来源:抚顺市总工会 作者: 点击数:
【字体:
打印

2021年抚顺市全国职工职业道德标兵个人的公示

按照《关于推荐第十七届全国职工职业道德建设评选表彰先进集体和个人的通知》(辽宁省总工会00041)要求,现将我市推荐的2021年抚顺市第十七届全国职工职业道德标兵个人候选名单予以公示。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人选、职务有异议,请以电话、信函等方式向市总工会宣教(网络)部反映。反映问题要客观公正、实事求是,不得借机诽谤和诬告,电话、信函应署真实单位、姓名。(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

收件单位:抚顺市总工会宣传教育(网络工作)部

通信地址:抚顺市新抚区东公园街道琥珀街7号

邮编:113008

传真:52423000

电话:52425354

抚顺市总工会

                                           2021年12月13日

抚顺市全国职工职业道德标兵个人拟推荐名单

朴松       国家税务总局抚顺市税务局稽查局


上一篇:关于申报推荐2020—2021年度省“安康杯”竞赛评比的公示 下一篇:关于推荐2021全省职工技能大赛三名优胜选手作为辽宁五一劳动奖章候选人的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