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抚顺市总工会自主创业小额借款实施办法》(【抚工发2020】4号),现将2022年申请自主创业无息小额借款人情况予以公示。
借款人边春雨,创办企业名称:东洲区阿及村聚鑫香瓜专业合作社,申请借款10万元,借款期限一年。
借款人高峰东,创办企业名称:东洲区山蜂柞蚕养殖专业合作社,申请借款10万元,借款期限一年。
借款人赵志国,创办企业名称:抚顺中环天元环境工程科技有限公司,申请借款10万元,借款期限一年。
借款人韩军,创办企业名称:抚顺市顺城区槿衣韩品店,申请借款10万元,借款期限一年。
借款人张建风,创办企业名称:抚顺市顺城区小军生态养殖厂,申请借款10万元,借款期限一年。
公示时间:2022年2月9日—15日,公示期5个工作日。请广大群众予以监督,如对借款人有异议,可于2022年2月15日前,向市职工服务中心职工帮扶中心举报。联系电话:52436703
抚顺市职工服务中心职工帮扶中心
2022年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