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抚顺市职工服务中心部门预算公开
2021-02-10 14:18:44 来源:抚顺市总工会 作者: 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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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抚顺市职工服务中心(抚顺市工人养老院)

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2021年部门预算表

  一、2021年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2021年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三、2021年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四、2021年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五、2021年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按功能科目)

  六、2021年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七、2021年部门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表(按功能科目)

  八、2021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2021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十、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按经济分类情况表

  十一、2021年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二、2021年部门(政府性基金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三、2021年部门(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四、2021年部门单位资金预算支出表

  十五、2021年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六、2021年部门政府采购支出预算表

  十七、2021年部门政府购买服务支出预算表

  十八、2021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十九、2021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明细表

  二十、2021年部门项目支出预算绩效目标情况表

  第三部分2021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以科学的知识和技能维护老年人基本权益,帮助老年人适应社会,促进老年人自身发展,为社会各界老年人养老提供居住、饮食、医疗、保健、娱乐等相关服务。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本次纳入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抚顺市职工服务中心。

  第二部分部门预算公开表

  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表(附报告后)

  第三部分2021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21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本部门及所属单位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财政拨款收入(含上级提前告知转移支付资金)、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纳入预算管理的专项收入、纳入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收入(含上级提前告知转移支付资金)、纳入专户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政府住房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其他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公共安全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农林水事务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等。

  本部门及所属单位2021年收支总预算437.46万元。

  收入预算增减情况:

  2021年,本部门及所属单位部门收入预算437.46万元,比上年增加147.53万元,增长50%,增加主要原因:项目预算增加及经营收入的列入;按照资金来源划分,财政拨款收入(含上级提前告知转移支付资金)364.46万元,同比增加74.53万元,增长25%,增加主要原因:新增人员及项目资金安排。

  支出预算增减情况:

  2021年,本部门及所属单位部门总体情况支出437.46万元,比上年增加147.53万元,增长50%,增加主要原因:项目预算增加及经营收入的列入。其中:基本支出327.86万元,比上年增加47.93万元,增长17%,增加主要原因:新增人员及用经营收入安排的劳务费;项目支出比上年增加99.6万元,增长996%,增加主要原因:维修改造工程增加及经营收入安排的自费养员运行费。

  二、关于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及所属单位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364.46万元,收入预算按来源分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具体包括:当年财政拨款收入364.46万元。按功能支出分类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64.46万元;按经济支出分类包括:工资福利支出186.37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5.3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73.13万元,项目支出69.6万元。

  财政拨款收入预算增减情况:按实际支出安排,预算增加。

  财政拨款支出预算增减情况:按实际支出安排,预算增加。

  三、关于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及所属单位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327.86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86.37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68.3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73.13万元。

  人员经费259.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含购房补贴、在职个人取暖费等)、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等(按单位实际情况填列)。

  商品和服务支出68.3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和其他商品服务支出等。

  四、关于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数2.2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用0.3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9万元。同比减少0.1万元,原因是:压缩公务用车维护费。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我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1年我部门无政府采购项目。

  (三)政府购买服务情况

  2021年我部门没有政府购买服务。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本部门属于工会资产,按全国总工会要求,各市工会资产部门每年向全国总工会资产管理部门单独上报。

  (五)预算绩效情况

  2021年所有项目支出均填报了绩效目标,共涉及5个项目,项目支出预算合计为109.6万元。单个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和指标详见附表。

  (六)预算公开表数据中无数据的情况说明

  2021年预算中没有“2021年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预算支出表”(表11)、“2021年部门(政府性基金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表12)、“2021年部门(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表13)、“2021年部门政府采购支出预算表”(表16)和“抚顺市市本级2021年政府购买服务项目预算公开表”(表17),2021年预算中我单位无上述6项支出,相应表格为空表”,相应表格为空表。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办公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5.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指依据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有关规定、国务院财政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共同发布的规章或者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共同发布的规定所收取的各项收费收入。

  6.政府性基金收入:反映各级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并经国务院或财政部批准,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征收的政府性基金,以及参照政府性基金管理或纳入基金预算、具有特定用途的财政资金。

  7.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以外的收入。

  8.“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9.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其他公安支出(项):反映政府维护社会公共安全方面,其他用于公安方面的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2.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3.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事业运行(项):反映用于农业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事业单位设施、系统运行与资产维护等方面的支出。

  14.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其他林业支出(项):反映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林业方面的支出。

  15.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6.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购房补贴(项):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向符合条件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军队(含武警)向转役复员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2021年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公开表样.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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